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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/記者洪家愉/台北報導】

 

兒童誤食藥物中毒的例子屢見不鮮,且後果往往很嚴重,家長應多用心,以確保兒童用藥安全。

 

藥師建議可由下列幾點著手,在醫院領完藥後,給幼童服用前,一定要先弄清楚給藥方式和劑量,給藥時,千萬不可用「吃糖」等字眼來哄騙小孩就範,以免造成小孩錯誤印象,將藥物和糖果畫上等號,種下日後自行「吃糖」的危險因子。


量取藥水時,雙眼需平視量杯,在充足的光線下倒藥,以免倒出過多劑量。

 

藥品存放最好與家庭一般用品分開,放在孩童拿不到的地方,最好是附鎖的抽屜或櫃子,未使用完的藥物,除非是常備藥,否則應丟棄,不要因節儉再用,以避免藥物過期或給藥劑量不足。

 

通常未開封且儲存於乾燥、25度以下環境的藥品,有效期同包裝上標示一樣,但一旦經開封,因汙染並接觸過空氣,效期僅一個月。

 

不要自行到坊間藥局購買成人使用的成藥給孩子服用,除劑量拿捏不易外,部分藥物使用在孩童身上的安全性,也有問題,例如市售感冒藥常含有第一代抗組織胺,容易造成小兒中樞神經興奮。

 

另外,含咖啡因、阿斯匹靈的感冒藥,及四環黴素和氟化恩崑類抗生素等,都不宜幼童服用。

 

【2008/08/29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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