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人迷信打點滴,但健保局規定注射大量點滴需符合適應症規定,否則不予給付;這項除外規定,也就變相成為醫療院所堂而皇之收取自費醫療的主要項目,打一瓶點滴要價約四、五百元,但成本不到五十元。

健保局醫審小組副主任龐一鳴指出,該局規定需符合以下的適應症才給付民眾大量點滴注射,包括:恢復或維持電解質平衡;靜脈注射藥品;提供病人營養需要;維持中央靜脈壓、動脈壓。


龐一鳴並表示,健保審核醫療院所申報費用非常嚴格,住院病人打點滴比較普遍,門診較罕見申報大瓶點滴給付,以該局近三年的統計,發現每年平均有十至十一萬名病人門診時打點滴;但他認為,「這是各醫院申報給付前已剔除不符資格病患後的數字,其餘是病患自費」。

龐一鳴表示,該局曾在民國八十五年八月發布規定,要求醫師應加強勸導民眾勿自費打點滴,如果病患仍執意要打,醫療費用需自行負擔,而且需簽署同意書。但據他私下瞭解,多數醫院診所反以此為護身符,變相鼓勵民眾自費醫療。

不過,健保局強調,自費打點滴是「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」,無法限制病人不能打點滴,讓健保局無著力之處,因此只能加強宣導。

【2007/07/10 聯合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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