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五十歲女性得了胰臟癌,並且長在血管附近,成長速度極快,請問是否可以開刀?如果接受化療,又能持續多久?(網路讀者)

 

答:手術是治療胰臟癌的優先選擇,腫瘤靠近血管,不表示不能手術。如果腫瘤和血管外壁有明顯的解剖分割線,就表示腫瘤有機會與血管分離,如果界線不明顯,腫瘤很難與血管分割,就無法動手術。另外,如果胰臟腫瘤附近有淋巴結腫大現象,也不適合動手術,因為癌細胞可能已經轉移。

胰臟癌能夠動手術的比率只有10%至15%,若無法手術,治療依「局部擴散」和「擴散」有不同,局部擴散是指胰頭附近的癌細胞侵入血管,導致主要的神經和血管受影響,此時建議化療合併放射線治療;擴散是指若癌細胞已轉移到胰臟以外的器官,如肝臟、肺臟等,此時治療以化療為主。

目前用於胰臟癌化學治療的唯一用藥是Gemcitabine,健保給付用於無法手術的患者,須檢附組織切片證明。至於接受化療後的存活率,與患者年齡、身體狀況、癌細胞生長情形等因素有關,因人而異,無法一概而論。

(台北榮總癌病中心藥物放射治療科主任趙毅、一般外科主治醫師夏振源解答)

【2006/10/30 聯合報】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林軒鴻(阿山哥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