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一個人到這個世間來投胎,父母與他一定有緣。緣很複雜,最重要的有四大類;這四類就是佛在經上講的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。

2.如果沒有這四種關係,不會來的,對面遇到也不相干,也不認識。所以人與人之間這四種緣,我們要清楚。

3.如果是報恩來的,就是很乖的小孩,將來長大是孝子賢孫,不要教他,他就孝順。可見得他與前世有關係,這是先天的,後天的教育能夠彌補先天。

4.如果是報怨的,將來就是怨家對頭,一定搞得家破人亡。

5.如果是討債的,就是父母欠他的;欠得少,三、四歲就走了;欠得多,大概到十幾、二十歲,栽培他到念大學、念研究所,畢業了,他走了;討債的,往往都很得父母的歡心。

6.如果是還債的,父母一生栽培他,看他欠父母多少,他要欠得多,他對你生活照顧得很周到,物質上的照顧很周到,但是沒有恭敬心,沒有孝順心,這是來還債的。

7.如果他欠得少,縱然他自己非常富有,! 對父母的生活也很苛薄,讓你穿得暖、吃得飽就算了,不會給你享受的,這是欠少的。

8.我們學佛的人懂得,遇到這個環境,討債、還債,心就平了,就不會計較了。要老實念佛,三界六道是苦海,不是個好地方,還是到極樂世界去好。

9.佛在經上常說“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”,你要知道這前世的因果,你看看現在受的就是;“欲知來世果,今生作者是”,想想來世什麼樣的果報,現在造的因就是。

10.你看看現在這個世界,這! 果!你就曉得前世造什麼樣的因;再看看現在社會大家造的因,我就曉得將來社會會有什麼果報。歷史是一面鏡子!這決定不是假的。

11.我們人不止這一生,人有過去世,過去世還有過去世,既然有過去世,當然一定就有未來世,三世都有自己。這一生的事情有的時候會想到,前生的事情不知道,但是前生的習氣偶爾會現行。

12.譬如作夢,有許多夢中的境界就不是你平常能想像得到的。為什麼會作這個夢?與前生有關係。

13.現在外國盛行催眠術,所以外國人承認人有前世,有許多人前世是動物畜生道來的,也有人道來的,也有別的星球上來的。這與佛法講的相應!

14.我們在世間生生死死,死死生生,不止“千生”,無量劫來不斷地生死輪回。生死輪回是真的。

15.我在美國遇到一個同修,他跟我說明這樁事實,他說他前生可能是住在美國的老華僑,死後到臺灣來投生的。

16.他在臺灣做生意,第一次到美國,人地生疏。他有一天開車,無意當中經過三藩市灣區南部一個小鎮,他原定的路線不是往那邊走的,不知道怎麼會開錯了方向,開到那個地方。

17.結果一到那個地方就覺得那裡好熟,連小路他都知道。他想:大概從前自己是在此地挖礦的華僑,要不然,從來沒有來過,為什麼對這裡的街道與房子這麼熟?證明確實有前生。

18.有時候,我們去旅遊,突然之間會感覺到那個地方很熟悉,! 這就證明你過去生曾經到過。由此證明,人實實在在有前世。既有前世,當然就有來生,就有後世。所以,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是真的。

19.我們人一生,在這個世間“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”,你一天吃多少,喝多少,用多少,命裡註定的,這一點不假。命怎麼註定的?是你前世所修的。

20.你這一生所得的財富,是你前生財佈施的果報。你過去佈施得多,你這一生發大財。所以我們看到大富大貴的人,懂得佛法的人不會羡慕,為什麼?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他種的好因,他當然要得好報,這一定的道理。

21.我們明白了,我們今天種好因,來生就得好的果報,我們也有,我們比他更具足,“一飲一啄,莫非前定”,所以要懂得種因。

22.前世有修因,這世有果報的。這個人聰明智慧,他前世修法佈施。那個人健康長壽,他修無畏佈施。

23.有些人是大公司的大企業家、董事長,小學都沒有畢業。他底下替他辦事的都是博士。那些博士前生修法佈施,沒有修財佈施:他這個老闆是修財佈施,沒修法佈施,所以這果報不一樣。

24.我們看到有些窮人健康長壽,他智慧也沒有、錢財也沒有,他前生修的是無畏佈施。所以你要懂得這個因,你就曉得現在的果報。

25.我們能用真誠心、恭敬心、清淨心,修三種佈施,果報自然得到。不要求,自然得果報。你得到果報能夠佈施,你將來這個果報輾轉,真的是廣大無有窮盡。

26.也許諸位要問,我看到那個人無惡不作,他發大財,也做大官,那豈不是他作惡得了善報?這是我們凡夫之見,凡夫只從表面上看,不曉得裡面的因果,不知道因果是三世的。

27.他今天發大財、做大官,他前世修的善因,今世得的善果,沒錯。今世他做了許多惡因,與他今世的果報不一樣,果報是前面的,來世則得惡報,要曉得這個道理。

28.現世果報的不是沒有,那是善惡力量太強了,會遭到現世報。作的惡太大,不要等到來世果報,現在就得到果報了,所以說大善大惡就變成現世的果報。因果是自己造的,因與果自己可以轉變。

29.我們常常講冤冤相報,這是一定要謹慎、要小心的。“決定不跟人結冤仇”,學佛的人要記住這一句話。

30.縱然別人欺負我,別人陷害! 我,我也不記仇,逆來順受,應當如此。為什麼他會陷害我,他為什麼不陷害別人?這裡頭一定有原因,我們自己沒有宿命通、沒有他心通,不知道前世的事情。

31.我們一定要修忍辱。如果前世我們有冤仇,這世他來報復,這筆帳就清了,就結掉了,這是好事情,不要再爭執了。

32.如果前世我並不欠他的,他來陷害我,我不記這個仇,是替我消災,好事情,何必要去計較?何必要去報復?用不著存這個心。

33.這世他來報復,報完了之後,他反而佩服你,他就會跟你做朋友:某人了不起,我過去想這麼多方法陷害他,你看他若無其事,他這個度量大,他能夠包容我。

34.福是自己修的,不是天上掉下來的,不是僥倖可以得來的,一定要自己去修,要能夠包容人。你能夠容人,別人也能容你,你能夠歡喜對待別人,別人也能歡喜對待你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

 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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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軒鴻(阿山哥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