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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BA雜誌編輯部/文 
 
有一些人,你一看到他們,就覺得他們很重要、很特別,或者,他們一走進房間,就會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。也說不太上來為什麼,他們自然而然散發著一股魅力。
 
公司雜誌(Inc.)指出,有魅力的人擁有以下十個習慣:
 
「聽」比「說」多。有魅力的人善於問問題、看對方的眼睛、微笑等,讓對方覺得自己很重要。他們跟別人互動時的重點跟口語比較無關,而在肢體語言。即便開口說話時,除非對方要求,他們也不會搶著給建議。
 
不會選擇性傾聽。有些人面對比自己低階的人,會忽略對方的談話。有魅力的人不同,他們跟別人談話時都會仔細聽,讓對方覺得兩人之間有共同點。
 
先把自己放一邊。當一個人忙著處理自己的事情時,就沒有空跟別人產生連結。把全神貫注當成一個禮物送給對方,光接收到這個禮物,就會讓人想跟你在一起,並且記得你。
 
先施再受,往往不求回報。有魅力的人懂得,先不要想能獲得什麼,把注意力放在能給予什麼。付出是建立真正關係的唯一方法。
 
沒有表現出覺得自己很重要。老表現出覺得自己很重要的人,會讓人反感和不舒服,不可能讓別人對他留下好印象。
 
其他人才重要。有魅力的人了解,一個人已經知道他知道的,那些東西已經不重要了,因為他沒辦法再從中學到更多。但是,別人知道他不知道的,因為能向別人學習,所以別人變得重要。
 
把聚光燈打在別人身上。沒有人會嫌稱讚太多,看到別人做得好,不要吝於告訴他們。別人不只會感激你的讚美,也會感激你願意花心思注意他們,增添魅力指數。
 
慎選所用字詞。一個人選用的字詞會影響其他人的態度,例如,不要說「我今天必須面試一個人」,而是「我今天要幫公司挑一個好的人才加入」。一般人都想跟快樂、有熱情、感到滿足的人在一起。
 
不說別人的壞話。大家多少都喜歡聽八卦,但是都不尊敬講八卦的人。說別人的壞話,聽到的人會懷疑,你會不會也跟別人說他們的壞話。
 
毫不猶豫地承認自己的錯誤。比起充滿保護色的人,一般人比較願意跟謙虛、大方聊自己曾犯過的錯誤,並適時自嘲的人在一起。
 
 
文章來源:EMBA雜誌第313期(2012年9月出版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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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軒鴻(阿山哥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