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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需繳費項目 醫院竟擅改自費

更新日期:2010/09/30 09:01

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,現在到醫院看病,自費的項目,越來越多?醫改會調查後就發現,包括轉床費和磨藥費等,有些明文規定不需繳費的項目,竟然有醫院把它當成自費項目,向病患多收錢。

 

繳醫藥費可能得多看幾眼,因為醫改會提醒,有些費用,民眾根本不用繳,像是住院病患要求轉床,就得繳交200元轉床費,但這筆錢早就含在健保費中,88年中央健保局更規定,「不得以此名義要求自費」。

 

除了轉床費,醫改會也點出像是,其他還有100元磨粉費,和200元的提前看診費,也已經公告不需收費,卻仍有醫院明目張膽,向病患收取,醫改會痛批,政府根本就沒在監督。

 

除此之外,也有醫院巧立各式自費項目,仗著政府沒有明確規範,從住院取消手續費,加號費,指定醫師費等等,費用從100元到1000元不等,民眾一不小心,就會被多剝好幾層皮。

 

下次拿到醫院收據,民眾真的得一項項看仔細,免得被醫院多收錢還不自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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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軒鴻(阿山哥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