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元氣周報/台北醫學大學醫師吳志雄/解答】

 

問:我大伯檢查發現罹患直腸癌,經肛門切除手術並取出12個淋巴組織,也切掉部分大腸。病理化驗結果,有一個淋巴組織發現有癌細胞。請問,這樣的病情是否一定要做放射治療?其副作用為何?治療完成以後,有沒有後遺症?(龍家梅)


答:因癌細胞已經擴散到淋巴組織,屬於直腸癌第三期,必須進行化學治療,但是否需要做放射治療,得視癌細胞侵襲深度而定,建議請教專科醫師,根據他的經驗與病理檢查結果,做出適當判斷。

 

一般來說,如果病情較嚴重,避免局部復發,可選擇放射治療。放射治療是用直線加速器,以電子光束消滅癌細胞。隨著醫療技術越來越發達,機器性能也越來越好。進行放射治療,可能的副作用是照射到病灶附近的器官,例如膀胱,引起膀胱發炎,出現小便有血的情況。

 

一般放療療程約為五周,而膀胱發炎的情況,在放療結束之後,會逐漸康復好轉。

 

【2008/08/24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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