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2009.10.13】


一般傳統觀念,懷孕期間不宜運動及避免長途旅行,建議休息及輕度活動為宜,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及造成早產的風險,保護胎兒順利誕生。

然而,要讓孕婦在妊娠期保持最佳體適能和精神喜悅的相互成長,應付懷孕生產及期間身體、情緒變化,適合的運動及旅遊反而是最好的選擇。

懷孕期間的運動,對孕婦心血管、呼吸、精神、肌肉骨骼及體重控制各方面,都有相當益處,但前提是要在適當時機選擇適合運動,才有正面效益。原則上,懷孕期運動及旅遊應鎖定在妊娠第5個月起至妊娠9個月止這段期間。

孕婦適合的運動有水中運動、散步或快走、柔軟體操等,一些震動力較大的運動則不適合。運動時要注意幾點原則:

1. 利用心跳率來決定運動強度,一般而言以不超過每分鐘140次為原則。
2. 每一次運動時間不應超過15分鐘。
3. 在運動前、運動中、和運動後三階段要適當補充水分,以免導致體溫過高。
4. 避免跳躍和震盪性的運動以及避免含有改變方向的運動。
5. 避免在炎熱和悶熱的天氣下運動。
6. 懷孕四個月後,禁止做背部仰臥運動。
7. 低衝擊性的有氧運動比高衝擊性的有氧運動安全。
8. 懷孕20周後,應避免需要準確平衡的運動及競賽性運動。

航空公司一般拒絕承載孕期36周以上的孕婦。適合旅行的時期是懷孕第5、6個月期間。如果身體健康,過去沒有流產、早產病史,加上這次妊娠沒有異常,基本上是可以旅行的。然而一定要先和主治醫師討論,而且旅途中更要多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。

適合孕婦的旅遊型態及行程,應該要把握安全、簡便、行程輕鬆的原則。對於旅遊地點的選擇,最重要的是要考慮到旅遊地方醫療照顧的問題。國內旅遊比較不受上述限制,若真的發生狀況,都能獲得迅速地處理。

總之,預防勝於治療,旅行前一周,應預先做好產前檢查,確認自身與胎兒的健康無虞,才可出遊。同時請主治醫師寫一分英文病歷摘要,在面對突發狀況就醫時,方便國外醫師瞭解您的身體狀況,以利治療或急救。若是在國內旅遊,要記得帶孕婦手冊及證件,萬一有不適狀況發生,應立即就醫。

此外,準媽媽一旦出現以下症狀,應立即終止旅遊立即就醫:

1. 陰道出血。
2. 下腹疼痛或子宮規則收縮。
3. 水樣的陰道分泌物。
4. 頭痛、視力模糊、高血壓、四肢水腫。

把握以上要點,相信您也可以擁有一個平安又愉快的孕期旅程。

 

【聯合報2009.10.1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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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軒鴻(阿山哥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