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我是59歲男性,四個月前從一樓高跌下,左腳跟骨骨折(變形移位,底部有裂紋),手術在腳後跟打鋼釘復位固定手術,術後七周拆石膏照X光,一周後拔鋼釘,醫師告知可用助行器輔助行走,腳跟多活動。

目前做電療、紅外線超音波等復健,平躺時腳背尚好,但行走或水療時腳背仍紅腫,請問後續要怎麼保健,正常行走要多久,如何避免肌腱囊腫?

(新竹孫姓讀者)


答:通常腳跟骨骨折手術,需要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時間才可能讓骨折部位癒合,但因腳跟骨平日承載身體大部分的重量,有時候需要更多的時間讓受傷部位復原。

如果骨折部位尚未完全癒合,就恢復如同往常行走方式,腳所承載的壓力,可能會使受傷處復發,自然會覺得紅腫不適。

建議讀者盡量讓受過傷的腳休息,避免走太多路,要給它時間復原,如果真的必須走路,最好持柺杖或助行器,讓身體重量轉移到手部,不要全部集中在腳部。

而讀者正在做水療,是不錯的復健,在水中走路,身體重量壓力不會那麼大,也能活動腳跟。

至於肌腱囊腫,通常與開刀沒什麼關係,大多是過度使用肌腱,使腱鞘長出來,濃稠液體積聚變硬所致。患者大多因為疼痛,或部位鼓出一個包而就醫,透過超音波即可診斷出,有時只需抽出液體即可,但有時需要開刀割掉,但即使如此,往後還是可能再出現。

(台北振興醫院復健科主任劉復康解答,記者施靜茹整理)

【2006/12/08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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