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俊銘/公職臨床心理師/聯合報
在我服務的矯正機關裡,常有兒童與青少年被法官裁定留置觀察,最普遍的罪名就是竊盜。每當訪視晤談時,父母親對孩子的犯行大多表示訝異與不解,納悶他們平時看起來還算乖巧,怎麼會做出這樣的糊塗事來。望著家長沮喪、悲傷的神情,我也只能好言安撫。
動機複雜 先搞清楚
其實孩子會去偷東西,背後的動機複雜,若依年齡層來劃分,緣由大致如下:
1.學齡前階段:單純只是喜歡,想要據為己有,尚未建立所有權與價值的觀念,不知拿走他人的物品需得到對方的同意,或者是要先付錢購買。
2.學齡階段:雖然透過學校、家庭教育知道要先問過人家或給錢才行,但在自我控制能力仍不足的情況下,遭遇誘惑時仍易因衝動而下手行竊。
3.青少年階段:明白偷竊是不被允許,卻因追求刺激或被朋友慫恿,抱存僥倖心態去嘗試。部分則是生活覺得有壓力,以此宣洩情緒或喚起家人的注意。
溝通輔導 取代體罰
另外,部分孩子受到外界環境影響,本身崇尚名牌或物質欲強,但無力負擔相關費用,為了滿足需求才鋌而走險,比方說偷手機、電玩或機、腳踏車等。近來也發現,因沉迷網路線上遊戲或濫用藥物成癮,而竊取財物支應開銷者,有增加趨勢。
一旦得知孩子偷東西時,惱怒在所難免,但當下要做好情緒管理,避免動手動腳,盡量以溝通、討論與輔導的方式來取代體罰,以免彼此關係惡化,又衍生其他行為的偏差。
機會教育 及時關懷
在處理上,要明確告知偷竊是不應該與違法的舉動,任意拿走別人財物會造成對方的損失與困擾,而父母也會感到難過。引領其設身處地為受害者著想,體會遭竊可能的心情,鼓勵其當面認錯,說明行竊動機,在物歸原主的同時,也保證不會再犯,藉以獲得寬容與諒解。
例如,當孩子是偷拿商店的飾品或同學家的玩具,家長可以善用機會教育,除立即給予告誡,說明嚴重性外,也要教導如何向物主道歉,並陪伴去親自歸還,或商議賠償事宜,而代墊的錢則請其以幫忙做家事、扣零用金的方式折抵,使其能從過程中記取教訓,往後懂得潔身自愛。
所謂:「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」,孩子的偷竊行為往往是生理、心理或人際關係問題的表徵,家長應付出更多的耐心與關懷,深入探討癥結所在,並及時給予疏通、排解,必要時尋求心理衛生專業(如精神科醫師、臨床心理師、社工師等)的協助,平日也要提高警覺,如此方能降低故態復萌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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