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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/聯合報 2012/8/29
 
病例:21歲侯姓男大學生因臉頰、臂膀、前胸、背部有大面積紅腫、發癢,伴隨疼痛感和些許水泡,到醫院求診,經醫師詢問得知,病患連續兩天參加海水浴場活動,每天8小時的沙灘競賽、遊戲,全身皮膚因日曬過度黝黑,診斷為「曬傷」。
 
頭份鎮為恭紀念醫院家庭醫學科醫師湯夢彬:陽光中紫外線是造成曬傷的主因,其中UVA紫外線穿透力強,可穿過皮膚表層,深入真皮層,破壞膠原蛋白和彈力纖維,引起皺紋和皮膚老化;UVB紫外線能量更高,除曬黑、曬傷外,也是造成皮膚癌的成因之一。
 
不僅在陽光照射下要做好防曬保養,沒有陽光照射的地方,依然有紫外線傷害,也要注意防曬,使用防曬品是最簡單的方法,一般選用有防曬係數(SPF)的產品,常態下係數15即可,日曬前30分鐘使用效果更好。
 
從事日曬較長的工作或運動,則要選擇係數更高的防曬品,如防曬係數20或30,通常間隔3小時還要再塗抹一次;若進行水上運動,就要使用防水產品。
 
一旦曬傷,可先用冷水或冷敷方式,讓受傷的皮膚降溫,冷卻處置也能達到止痛、止癢的效果,若曬傷的肌膚有水泡產生,還是先以冷卻為初步處理,水泡不需刻意刺破,以基本的傷口處理即可,例如使用抗生素藥膏,以預防感染。
 
炎炎夏日防曬很重要,但日照使皮膚生成的維他命D也是人體所必須,每日約10分鐘早晨或傍晚的日照即可;上午10點至下午3點為曬傷危險時段,應避免長時間在烈日下,除了延緩皮膚老化,更可降低罹患皮膚癌的風險。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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